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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陈永平送达《扣押车辆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2-11-07 17:23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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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站区城管公告字〔2022〕210022号

陈永平:

2022年9月8日14时32分,你因驾驶京H47043黑色别克牌小型轿车由北京丰台站东落客区出站口搭载两名男性乘客送往首都机场T2、T3,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本行政机关查处,该车辆被本行政机关扣押30日。因你拒不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询问、提供证据材料,2022年10月8日,本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延长扣押车辆期限30日的决定,并向你邮寄送达《延长扣押车辆期限决定书》(京站区城管延字〔2022〕217027号),10月9日、10月11日、10月13日均显示派件异常后于退回本行政机关。

因你手机关机,且拒不前往本行政机关配合工作,且所驾驶的京H47043号车扣押期将满,本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于2022年10月26日提前向你邮寄送达《扣押车辆处理决定书》(京站区城管解字〔2022〕217027号),10月28日邮政人员联系不到你本人,手机关机,遂退回该邮寄文书,11月4日该邮寄文书退回本机关,现向你公告送达《扣押车辆处理决定书》(京站区城管解字〔2022〕217027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扣押车辆处理决定书》(京站区城管解字〔2022〕217027号)已经送达,请你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相关手续到北京丰台区正阳大街4号丰台站地区执法大队接受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尹智勇  联系电话:010-63956019)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