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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杜少领送达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的公告

日期:2023-01-04 10:47 来源: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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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站区城管公告字〔2022〕210026号


  杜少领:

  2022年4月28日,你因驾驶京Q***N2号白色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本行政机关查处。2022年6月28日本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站区城管罚字﹝2022﹞212054号),给予你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告知你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就近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同日,本行政机关向你直接送达并现场宣读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站区城管罚字﹝2022﹞212054号),你当场拒绝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站区城管罚字﹝2022﹞212054号)。为充分保障你的权利,2022年6月28日,本行政机关向你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站区城管罚字﹝2022﹞212054号),6月29日显示你拒收该邮寄文书,7月1日该邮寄文书退回本机关。7月6日,本行政机关再次向你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站区城管罚字﹝2022﹞212054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至今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法向你进行催告。于2022年10月9日电话通知你来接受处理,你表示不来本机关接受处理。于2022年10月9日向你邮寄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京站区城管催告字〔2022〕212030号),10月10日显示拒收,10月12日退回本机关。现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京站区城管催告字〔2022〕212030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京站区城管催告字〔2022〕212030号)已经送达。

  请你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相关手续到北京西站北广场西天井城管执法站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严福建  联系电话:010-63967372)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