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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1 来源: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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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京办字〔2020〕8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本市重点站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政环境处、综合治理处、应急工作处、宣传处、财务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北京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北京南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北京北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北京清河站地区管理办公室等13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纪委、工会。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本市重点站区的社会治安、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卫生、市政公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拟定相关建设、管理、服务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市重点站区的客运工作; 3、负责本市重点站区出站系统管理和市容环卫工作,依据城市规划完善重点站区的服务设施;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重点站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5、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本市重点站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参与本市重点站区的规划建设;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07人,实有人数16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607.62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11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6.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2%;其他收入69.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18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1.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87%;项目支出5269.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56.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7.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95%;教育支出3.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9%;卫生健康支出430.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7%;城乡社区支出5269.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777.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7.69万元,增长10.09%。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777.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7.69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13万元,下降78.3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3.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13万元,下降78.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44.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39万元,增长1.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44.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39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30.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67万元,下降7.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430.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67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社保费率降低,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269.1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82.38万元,下降5.0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269.1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82.38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855.4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4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1.66万元减少47.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5.71万元减少1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出国(境)考察调研。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3万元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事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4.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5.65万元减少31.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6.15万元减少26.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购置公务车1辆,因机构改革影响暂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4.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减少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公车改革政策影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4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98.6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1台,229.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79.5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是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是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