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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日期:2025-09-12 10:00 来源:​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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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京编办事〔2020〕44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事务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立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事务中心,为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本市重点站区管理、服务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内设办公室、业务一科和业务二科3个科室,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朝阳站、清河站、丰台站等7个站区各设置1个分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2975.33万元,比上年增加2022.85万元,增长6.5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963.25万元,比上年增加496.82万元,增长1.81%。

  1.财政拨款收入24578.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78.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384.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1%。

图1:收入决算

图片5.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810.92万元,比上年增加3430.1万元,增长13.51%,其中:基本支出4190.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54%;项目支出24620.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图片6.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7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430.26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为根据单位年度任务,年中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8%;教育支出5.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卫生健康支出313.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城乡社区支出20394.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16%;其他支出238.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464.18万元,2024年度决算34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

  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64.18万元,2024年度决算34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万元,2024年度决算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6%。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万元,2024年度决算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5.19万元,2024年度决算4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5.19万元,2024年度决算4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7%。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基数调整及我单位人员变动,增加预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8.05万元,2024年度决算31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8.05万元,2024年度决算31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9%。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基数调整及我单位人员变动,增加预算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098.7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39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098.7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39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7%。主要原因:根据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追加“社会公众服务类项目”等部分项目支出。

  6、“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9.02万元,2024年度决算23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9.02万元,2024年度决算23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减少部分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9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7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97.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98.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8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