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即日起启用“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专用章(重点站区分局)”印章壹枚。该印章仅用于重点站区分局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法工作,不作其他用途使用,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该印章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法制科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