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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1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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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京编办发〔2020〕17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业务科、督查考核科,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北京清河站5个站区各设置1个执法大队。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以市城管执法局的名义执法,统一负责本市各重点站区的城管执法和交通执法工作(不含轨道交通执法)。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357人,实有人数296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065.70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3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7.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他收入3.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66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9.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95%;项目支出870.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28.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6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3%;卫生健康支出628.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6%;城乡社区支出7230.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5.85万元,下降92.2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5.85万元,下降92.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99.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28万元,下降2.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99.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28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28.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减少9.19万元,下降1.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628.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19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230.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4.15万元,下降1.0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230.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4.15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789.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84.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是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是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