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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重点站区服务保障-运力接续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重点站区服务保障-运力接续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6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1-059206-T00004-JH0012-XM001

  项目名称:重点站区服务保障-运力接续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转运、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清河站、朝阳站、丰台站地区返程高峰时段夜间地铁公交停运后的客运接驳,避免乘客集中滞留,按照“化整为零、多点疏散、安全第一、方便出行”的原则,开通地区免费摆渡车将旅客疏散至主干道,并视情况提供站间转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客运。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2-06至2021-12-10,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方式:

  现场领取,领取人需携带如下材料

  领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前来购买时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16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12-16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部分(90分)和价格部分(1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本项目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4)本项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孙晓刚,63345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联系方式:石显峰,13641056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显峰

  电话:13641056903